当前,就业结构加速调整、用工方式更加多元,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一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持续扩大,平台用工、弹性用工更为普遍,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保护责任如何划分、工时与休息休假如何落实等问题受到关注;另一方面,人口结构变化使劳动参与方式更趋多样,超龄劳动者继续就业需求上升,但劳动报酬、工时管理、工伤风险分担、争议处理诸上,现实中仍存规则不够清晰的矛盾。同时,带薪年休假在部分单位落实不到位,“有假难休”“休假被动折现”等现象影响劳动者获得感,也不利于释放消费潜力、改善劳动关系。 从原因看,制度供给与新情况新变化仍需更好衔接。新就业形态下,企业组织方式与传统雇佣模式差异明显——用工链条更长、分工更细——缺少清晰的劳动基准与保护责任时,容易出现权益保障“空档”;超龄劳动者上,既涉及劳动参与与社会保障衔接,也涉及工作强度、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等综合因素,客观上需要更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带薪年休假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受生产经营压力、岗位替代成本、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休假安排缺少硬约束和可操作执行机制,导致制度打折扣。 基于上述问题,人社部门明确了下一步政策发力方向: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深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制度依据;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促进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这些举措聚焦不同群体的关键痛点,通过制度化回应,有助于新的用工生态中厘清责任边界、补齐保障短板、提升劳动者权益可及性。 在就业促进上,我国将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推出重点行业就业支持举措,并出台应对对应的技术变革影响的促就业文件。随着产业升级与技术迭代加快,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部分岗位需求上升,部分岗位面临替代或转型压力。通过稳岗位、扩容量、提质量的组合政策,叠加对重点行业的支持与对新趋势的前瞻应对,有助于稳定就业基本盘,缓解技术变革对部分群体的冲击,推动劳动者从“能就业”向“就好业”迈进。 围绕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将增强。相应机构将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文件,出台统筹城乡就业体系意见,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青年就业关系民生预期与社会活力,城乡统筹与防返贫就业帮扶则关系区域协调与共同富裕基础。通过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完善政策协同与帮扶机制,有望更好兜住困难群体底线,提升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 社会保障方面,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积极稳妥推进并逐步扩大到全国。截至2025年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人数2510万人。覆盖面扩大,有助于更好适配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场景的风险保障需求,推动风险分担从“事后救济”向“制度化保障”延伸,增强劳动者抵御意外风险能力,也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从社保基金运行看,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6亿人、2.49亿人、3.05亿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全年总收入9.1万亿元、总支出8.1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10.2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同时,社保基金监管与投资运营持续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超过2.98万亿元。参保规模稳步扩大、结余保持合理水平,为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委托投资规模提升,也反映了在统筹安全与收益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政策取向。 展望未来,上述政策的关键在于落地与联合推进:一是尽快形成可操作、可检验的劳动基准与责任清单,推动平台企业等主体依法合规用工;二是为超龄劳动者建立更贴近实际的权益保障与争议处理机制,兼顾就业需求与安全健康;三是推动带薪年休假从“纸面规定”走向“刚性落实”,以执行改进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四是把稳岗扩容与职业技能提升、就业服务供给衔接起来,提升劳动者适应产业变革能力;五是持续强化基金监管与投资运营,守住安全底线,增强制度可持续性。随着制度逐步完善和政策组合效应释放,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覆盖面与公平性有望提高,就业结构调整也将获得更有力支撑。
保障劳动者权益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此次人社部系列政策出台,既回应了当前的突出问题,也为劳动力市场的中长期变化提前布局。下一步,需要政府、企业、劳动者共同发力,把政策要求落实到具体制度和日常管理中,推动形成更包容、更可持续的就业环境,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