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个别干部“退而不休”、利用原有职权影响谋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专题片披露的徐宪平案件,呈现出典型的“在位布点、离岗变现”特征:其在职期间以低价入股等方式埋下利益链条,退居“二线”及退休后继续以“余威”干预市场活动,为特定企业请托说情,最终难逃组织审查与纪法惩处。
这一案例再次表明,退休不是“免责通道”,更不是“保险箱”。
问题:从“岗位权力”转向“影响力权力”,隐蔽性更强、危害更深。
徐宪平被指利用原有身份、资源和关系网络,与企业人士形成利益共同体。
与直接收受财物相比,通过亲属出面、股权代持、长期持有后再套现等方式更具迷惑性,且往往跨越较长时间周期,企图以“时间差”降低风险、逃避追责。
此类行为本质上仍是权钱交易,只是外衣更“市场化”、链条更“金融化”。
原因:一是少数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把退休当作“放松期”,把影响力当作“私产”。
从“手中有权”到“仍有人找”,部分人心理失衡,认为过去积累的人脉资源可以转换为个人收益。
二是企业逐利冲动与“关系依赖”叠加,一些经营主体希望通过“打招呼”“站台”获取审批便利、政策倾斜或项目机会,从而滋生围猎与被围猎。
三是监管链条在离任离岗环节存在薄弱点。
对退休领导干部的社会交往、兼职取酬、亲属经商、股权投资等事项,信息分散、穿透难度大,若缺乏持续跟踪与数据联动,容易被利用。
四是地方和部门在制度执行上仍有“好人主义”倾向,对“老领导”“老同事”的干预行为提醒不够、制止不坚决,客观上放大了不当影响。
影响:政商勾连破坏公平竞争与营商环境,挤压守法经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导致资源配置扭曲、公共利益受损。
一些项目若因“打招呼”而改变程序与标准,容易引发投资效率下降与风险积累。
更重要的是,此类行为损害政府公信力,容易在社会层面形成“权力可变现”的错误预期,侵蚀制度权威,影响干部队伍形象与党风政风建设成效。
对策: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关键在于把对“离任影响力”的约束落到实处。
其一,完善离任离岗干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告和备案要求,强化对兼职任职、经商办企业、股权投资、亲属从业等重点事项的动态管理与定期核查。
其二,健全对违规干预经济活动的识别与处置机制,推动审批、监管、国资、金融等领域的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形成可追溯的监督闭环。
其三,提升穿透式监督能力,强化纪检监察与审计、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聚焦“原始股低价入股、代持嵌套、长期潜伏后集中套现”等高风险模式开展专项治理。
其四,强化纪律刚性约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离职或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利作出明确规定,释放出“离岗不离纪、退休不免责”的鲜明信号,应当以制度执行的严格性确保震慑常在。
其五,抓好警示教育与家风建设,把“从政底线”延伸到退休生活,把“亲清政商关系”要求落实到日常交往,防止以“亲属出面”规避监管。
前景: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全周期管理”理念将进一步强化,对权力寻租的治理将从“事后查处”向“源头预防”延伸。
可以预见,围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市场、利用影响力为特定关系人谋利、通过股权投资实现利益输送等问题,监督将更精准、追责将更有力。
对党员干部而言,越是身处关键岗位、经历长期任职,越应保持敬畏之心;对市场主体而言,依法合规经营、依靠制度与能力竞争,才是可持续之道。
徐宪平案件的查处,再次印证了"没有人能够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这一基本原则。
无论官位多高、资历多深,一旦违反党纪国法,终将面临严肃查处。
这对全党全社会都是一次深刻的警示:廉洁自律没有休止符,党员干部必须在任期内和离职后都保持对纪律的敬畏。
唯有如此,才能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对反腐工作更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