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业绩比较基准指引 规范公募基金投资行为防范风格漂移

长期以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存在一个突出问题:部分产品的实际投资与宣传策略严重不符;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场约17%的主动权益类基金年度收益偏离基准超过15个百分点。某海某科技主题基金为例,其前十大重仓股中消费类标的占比超过六成,而行业主题基金的持仓与申报方向差异甚至达到40%以上。这种做法不仅伤害投资者利益,还扭曲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设计和机构治理的缺陷。现行法规对业绩比较基准仅作原则性规定,导致部分机构将基准当作营销工具。某头部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显示,其三分之二的产品基准选取未经投研论证,直接套用市场通用指数。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机构为追求短期排名——默许基金经理脱离基准进行高风险博弈,形成了"考核失效—投资异化—投资者受损"的恶性循环。

业绩比较基准不是"写在合同里的装饰",而是连接产品定位、投资纪律、信息披露与外部评价的核心环节;新规的关键在于真正用起来、用一致、用到底。只有让基准能表征、可核验、可追责,才能推动公募基金回归长期投资本源,在更加透明与可比较的制度环境中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投资者信任,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