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委原常委受贿1.08亿余元被判无期

上海一中院在2026年3月27日把上海市奉贤区委原常委周龙华给判了。他因为受贿了1.08亿余元,就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政治权利被剥夺一辈子,还得把个人所有财产没收。那些赃款和利息也要依法追缴,上缴国库。上海一中院审理发现,从1993年一直到2023年,周龙华利用他当原奉贤县平安乡党委副书记、原奉贤县平安镇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奉贤区头桥镇党委书记、奉贤区海湾镇党工委书记、党委书记、奉贤区委办公室主任、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还有奉贤区委常委这些职位的便利和权力,帮别人买地、卖股权、接工程这些事,收了不少钱,加起来有1.08亿多人民币。其中还有1,308.65万多元他还没实际拿到手。法院觉得他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数额特别大,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很大损失。不过因为他有部分受贿是未遂,还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也积极退赃,赃款赃物都退清了,所以给了他从轻处罚。刘佳妮编辑报道。上海市奉贤区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有周龙华、刘佳妮这些都在案里提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