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活力,多部门近日联合确定在全国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这个创新举措将发票与消费激励相结合,通过设置奖励机制,引导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进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特点是覆盖面广、参与门槛低。试点涵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日常消费的主要场景,基本覆盖了普通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参与条件简单易行,消费者在试点城市消费后获得个人实名发票即可参与抽奖,无需额外手续或资格限制。 从奖励设置看,有奖发票试点采取梯度化、差异化的奖励机制。单张发票奖金原则上不超过800元,具体抽奖规则由各试点城市自行确定并公布。这种灵活的设置方式既保证了奖励的吸引力,又给予地方因地制宜的空间。 宁波作为试点城市之一,于2月6日正式启动有奖发票抽奖系统。根据规则,消费者在宁波市范围内消费满100元并开具个人实名发票,即可参与抽奖。每人每日可上传2张发票,每月累计不超过20张。发票开具时间限定在2026年2月6日至7月31日,开具方须为宁波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红包共分8档,最高奖金800元,且发票金额越高,中奖奖金上限越高。 试点启动后,消费者的参与热情高涨。截至2月6日下午3时,宁波市共有8364张发票参加抽奖,中奖金额达134650元。不少市民通过发票抽奖获得了可观的奖励。有消费者用536.09元的发票抽中200元红包,相当于将部分消费成本转化为奖励收入。还有消费者抽中10元、50元等不同金额的红包。一位宁波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中奖经历时表示,没想到吃饭开票后能把饭钱赚回来,充分表明了有奖发票政策对消费者的实际吸引力。 有奖发票试点的推出也激发了消费者对历史消费记录的关注。有上海居民表示,正在梳理去年的消费记录,准备找商家补开发票后参与抽奖。这反映出消费者对这一新政策的积极响应,同时也提示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补开发票规范性的管理。 湖州作为另一试点城市,采取了更加多元化的奖励设置。其有奖发票试点分为三类奖项:第一类是普惠即时奖,整体中奖率预计高达50%,奖金设置为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五档,按发票金额梯度匹配中奖上限,最高可中100元,奖金实时到账、即中即兑。第二类是每周幸运大奖,未抽中普惠即时奖且发票面额大于300元的,自动参加每周幸运大奖抽奖,奖金设置为200元、300元、500元、800元四档,每周预计超2000个名额。第三类是重点节假日加码大奖,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点假期期间,发票面额大于500元的消费者每天有机会抽取6666元加码大奖。此外,湖州还自行设立促消费特别奖,发票面额大于1000元的消费者每周有机会获得1万元特别奖。 这种多层次、多档次的奖励设置充分考虑了不同消费水平消费者的需求,既照顾到日常小额消费者,也为大额消费者提供了更高的奖励期待,形成了全覆盖的激励体系。 有奖发票试点的推出是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发票与奖励相结合,既能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税收征管,又能直接向消费者返利,增强消费的获得感和满足感。这种政策创新充分体现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有助于形成消费、商家、政府三方共赢的局面。
提振消费需要多管齐下。"有奖发票"试点通过激励机制培养索票习惯,以数字化手段提升便利性,是对民生消费的精准施策。确保规则透明、监管到位,才能将短期激励转化为长期的内需增长动力和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