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举措;然而,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市场壁垒、行政干预交易、对外地企业差别对待等问题,表现为地方保护主义抬头、行政垄断隐蔽化、政策中夹带限制竞争条款等。这些问题阻碍了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削弱了公平竞争——损害了市场信心,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符。 原因——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的根源在于局部利益驱动、存量竞争压力以及政策制定约束不足。部分地方在财政增收、产业培育等压力下,倾向于通过“优惠政策”“指定渠道”等方式变相保护本地企业;同时,一些政策出台前缺乏充分的竞争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仍需提高。此外,跨区域执法协同不畅、信息共享不足,导致违法行为难发现、难取证,形成“成本低、收益高”的扭曲激励。 影响——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的危害不仅扰乱局部市场秩序,还会造成更广泛的资源错配和效率损失:一是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阻碍企业跨区域发展,影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二是抑制创新动力,使企业依赖行政保护而非技术和管理提升;三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可能导致价格扭曲和服务质量下降;四是破坏市场规则的统一性和稳定性,不利于形成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解决这些问题,是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的必然要求。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将从三上系统推进治理,形成“执法震慑+制度约束+合规引导”的组合措施。 首先,严格执法办案。开展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地区和环节,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同和专业支持,压实属地责任,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有效性。 其次,加强源头治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配套实施办法,健全政策审查机制,严格限制例外条款的适用。通过培训和数字化手段提升审查标准化水平;加强政策抽查和举报处理,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从“有制度”向“严落实”转变,把问题解决政策制定的源头。 再次,注重合规建设。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风险会商和信息共享,避免因规则不统一形成新的壁垒。在重点领域加强合规指导,定期发布风险预警和执法案例,以公开促规范。同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明确红线底线,强化“守法受益、违法必究”的导向。 前景——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推进,治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将更加注重系统性:一上,执法将更强调跨区域联动和标准统一,提升监管穿透力;另一方面,公平竞争审查将嵌入政策制定全流程,减少后续调整成本。随着制度完善、案例震慑增强和合规意识提升,市场主体跨区域经营的障碍将更减少,统一规则、标准和监管将推动更高水平的市场体系建设,为扩大内需、促进民间投资和稳定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破除行政垄断既是政府的自我革新,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步;此次部署说明了中央打破利益藩篱的决心,其成效不仅关乎营商环境的优化,更直接影响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发挥。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只有坚持市场化、国际化方向,才能让市场与政府作用更好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