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演艺圈因为不少大明星的经纪合约快到日子了,这可把市场搅得乱七八糟。有个做影视的公司,股票连着跌了两个交易日,居然掉了12%多,原因就是手里的王牌艺人合同没签。差不多那个时候,好多一线明星和公司的合约状况也成了大家议论的焦点。有的艺人因为被上市公司在招股书上反复点名是核心资源,他的去向甚至能决定这家公司能不能赚钱。这事儿背后其实反映了国内演艺经纪行业一直存在的老毛病。现在的影视娱乐产业越来越市场化,尤其是那些特别能卖钱的“流量型”艺人,早就成了公司手里的宝贝疙瘩。不过呢,艺人自己的发展想法和公司想赚钱这两件事经常打架。名气大了的人自然想自己说了算,公司却得想着花了那么多资源把你捧起来以后,肯定得签个长期合同来保住本儿。 这种想要的不一样,再加上行业规矩还没完全定下来、合同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很容易就变成解约扯皮的事儿。对行业来说这影响挺大的。短时间看,艺人可能会接不到活儿、得赔违约金还得被骂;公司就直接失去了最重要的资产、业绩掉下来不说,合作伙伴也都不待见了。看得长远点,老是这样解约纠纷多了,整个行业就不稳当了,投资人也就不敢往文娱这块儿投钱了。最近相关公司的股价变化其实就证明了这一点。 为了帮着解决这些行业里的老大难问题,搞法律的专家给了不少意见。文娱界的一位律师周兆成说,解决纠纷的关键还是要防患于未然,再加上在事情中间多聊聊。具体点说,艺人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得好好查查合同条款里的细节,特别是怎么解约、赔多少钱、知识产权归谁管这些重点;还得留着证据以防公司不规矩。公司那边也得把艺人的成长和分钱的法子搞得更科学一点,把服务做好让艺人愿意留下。 最关键的是两边在谈解约的时候得互相商量着来,找个专业团队一起谈,这样对大家都好。往后看这行肯定会越来越规范、专业。《民法典》里关于合同的部分完善了以后,再加上监管政策更细了点,以后的权责也会更清楚。有的大公司已经开始搞那种分阶段的合约或者是工作室合作模式了。 从大格局看,最好能定个行业标准、弄个调解的规矩和诚信档案制度。演艺行业说到底是靠人来创造价值的。现在的这个闹心事其实是市场成熟过程里免不了的头疼事儿,也是推着行业变得更规矩的好机会。只要大家都尊重艺术的规律和市场规则,靠制度创新来平衡各方面的需求,才能让好作品多起来、艺术人才茁壮成长、产业也能良性循环。这不光靠从业者的智慧,还得看整个行业有没有格局和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