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周宁检察履职聚焦民生痛点 以精准监督护航群众权益

近年来,基层治理中一些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风险隐患时有发生:药店执业药师“挂证”导致处方审核与用药指导缺位,精神障碍患者违规持有驾驶证带来道路安全隐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闲置、损坏影响人居环境和水体质量,家事与邻里纠纷在情绪叠加下易反复、易升级。

这些问题看似分散,却共同指向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原因看,一是部分行业领域监管链条存在“信息不对称”。

例如药品零售环节主体多、分布散,执业行为难以仅靠现场检查实现常态覆盖;驾驶证管理涉及健康状况、医疗诊断等信息,部门间数据共享不足时,风险人员识别与动态管理容易出现空档。

二是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管用”衔接不畅。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往往建设周期短、投入集中,但后续运维资金、专业人员和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设施“有人建、无人管”“能用时用、坏了就停”。

三是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缺少低成本、可重复使用的治理工具。

一些纠纷若仅以“一判了之”处理,后续执行、关系修复与心理疏导不到位,容易出现“案结但事未了”。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周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法律监督职能为牵引,强化数字化手段运用,推动风险隐患在前端发现、在制度层面治理。

在药品安全方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药店执业药师违规“挂证”等情形开展排查,依法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并强化日常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执业药师是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的重要一环,执业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群众用药安全。

通过专项治理与常态监管相结合,有助于压实药品经营主体责任,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在交通安全方面,针对精神障碍患者违规持有驾驶证等风险点,检察机关构建专项监督模型筛查线索,督促主管部门分类处置并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严把驾驶证申领与持证管理关口。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道路安全治理正由“事后处置”更多转向“源头防控”。

对高风险人群的及时识别、信息更新与规范处置,有助于降低交通事故概率,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在乡村环境治理方面,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损坏等问题,检察机关向主管部门及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立专项整改与长效监管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设施能否稳定运行,既关系村庄面貌,也影响水环境质量与公共卫生水平。

通过督促整改、明确责任边界、健全运维制度,有助于推动从“重建设”向“重使用、重管护”转变,为宜居乡村建设提供更可持续的支撑。

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探索“检察和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对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进行妥善化解,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这一模式将法律引导、情理疏导与司法保障有机衔接:通过检察环节促成理性沟通,以人民调解降低对抗成本,再以司法确认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提升纠纷解决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

对基层而言,这类机制有利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讼累,维护社会和谐。

从影响看,上述举措体现出基层检察工作向民生领域延伸、向社会治理嵌入的趋势: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模型提升监督的精准性与覆盖面,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类案治理”;另一方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行政监管补短板,促进制度完善与责任落实;同时,多元解纷机制强化纠纷实质化解,减少矛盾反复与社会成本。

更重要的是,这些工作紧扣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与环境问题,回应了基层治理对专业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现实需求。

下一步看,民生领域治理仍需在机制协同与长效落实上持续发力。

其一,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与风险预警机制,推动监管部门在药品、交通等领域形成可追溯、可核验、可闭环的管理链条。

其二,健全农村污水设施运维保障体系,探索以绩效考核、第三方运维、财政与社会力量协同等方式提升设施运行质量。

其三,持续优化多元解纷路径,强化普法宣传与心理疏导,推动纠纷解决从“止争”向“修复关系、重建信任”延展。

通过以点带面、以制度固化经验,基层治理效能有望进一步提升。

检察权的真正价值在于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治理。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通过依法履职、创新监督、融合协作,将法律监督权转化为保护群众权益的实际成效。

这种做法不仅为基层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也为全国检察机关做好民生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面向未来,各地检察机关应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更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深化法律监督,让检察权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