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治理中,规则供给和执行落地仍有短板;一些地方在婚丧嫁娶、人情往来各上仍存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社区公共空间管理、环境卫生、消防用电、文明养宠等日常事务中,容易出现“看得见、管不住”的盲区;同时,电信网络诈骗、非法活动渗透等风险上升,对居民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何把倡导性要求转化为可遵循、可监督、可评价的行为规范,成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一道关键题。 原因:一上,城乡社区治理事项细碎繁杂,仅靠行政管理难以覆盖到每个“末梢”,需要依托群众自治形成更贴近日常的规则体系;另一方面,传统习俗与现代生活方式交织,移风易俗需要循序推进、以约促行;同时,人口流动加快、邻里结构变化,“熟人社会”的自我约束减弱,更需要通过制度化公约凝聚共识。此外,网络空间拓展了公共生活边界,文明上网、信息安全、反诈防骗等内容也亟须纳入社区共同规则。 影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既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载体,也是基层治理中德治、法治与自治相衔接的纽带。通过范本宣传推介,有助于各地对照完善文本结构、提升条款可操作性,把文明倡导、法治底线、安全红线写进“身边规矩”,以“小切口”带动治理提升。治理婚丧嫁娶陋习、抵制高额彩礼、反对大操大办等上,公约能够形成明确导向,减轻攀比心理和人情负担;公共安全上,将飞线充电、高空抛物、楼道噪音等突出问题纳入共同约束,有利于降低事故风险、改善居住品质;网络治理与反诈上,通过“人人知晓、共同防范”,可提升识别能力,减少财产损失。 对策:按照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有关部署,内蒙古对各盟市上报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遴选,并分批宣传推介,为基层提供可学习、可借鉴的文本参考,促进制度约束与道德引导同向发力。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车站办事处金穗社区居民公约为例,其内容涵盖爱国爱家、学法守法、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尊老爱幼、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反对人情攀比、助残拥军、文明上网、禁赌禁毒、抵制非法活动、反诈防骗、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文明养宠、消防安全、违建治理等方面,强调“看得见的生活议题”与“做得到的行为准则”相结合。下一步,各地学习范本时应注重三点:其一,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把公约制定和修订过程变成统一认识、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二,加强与法律法规、社区管理制度的衔接,明确哪些是倡导性条款、哪些是禁止性要求,避免空泛和口号化;其三,完善执行机制与监督方式,通过公示、议事协商、积分激励、典型带动等方式提升公约的约束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治理闭环。 前景:随着基层治理向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实践表明,越贴近群众生活、越能覆盖公共风险点、越能兼顾传统与现代的公约,越容易潜移默化中塑造文明风尚、增强规则意识。可以预期,随着优秀范本持续推广、各地因地制宜转化应用,城乡社区将深入形成“有章可循、按约而治”的治理格局,在移风易俗、公共安全、邻里互助、生态文明等上释放更稳定、更持久的综合效应。
基层治理的成效,往往体现在一门一窗、一事一礼的细节里。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立起来、用起来、管起来,本质上是把共同生活的“最大公约数”固化为人人遵循的日常准则。随着更多地方在共商共建中形成可执行的规则、可感知的文明和可持续的秩序,移风易俗将更有抓手,基层善治也将更具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