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冶建设集团因串通投标遭行政处罚 国企合规经营再引关注

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宿住建罚决﹝2025﹞60号),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兰溪樾居10KV居配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违法事实。该行为违反《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对应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4.81万元的行政处罚。

招标投标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其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优化资源配置、防止腐败具有重要作用。十一冶建设集团此次违法行为提示我们,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都应把守法合规放在首位。只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合规意识、完善监督机制,才能在竞争中稳步前行。相应机构也应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