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咸宁市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平安法治建设答卷。
作为湖北省唯一连续五年获评"平安建设优秀市州"的城市,其治理实践呈现出系统性突破与创新性变革的双重特质。
问题导向下的治理攻坚成效显著。
面对基层矛盾多元化、治安防控复杂化的挑战,该市建立四级综治体系,矛盾纠纷化解率持续保持96%以上。
其中咸安区创新的"合议共管"机制,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获全国性会议推广。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累计打掉24个黑恶组织,涉案资产处置金额超3亿元,有效净化了发展环境。
法治化路径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
通过清理390件涉企规范性文件、建立涉企案件"双向分级"评估机制,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提升。
2025年数据显示,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6.8%,破产审判盘活资产26.7亿元,法治正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立法创新方面,《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12部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构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框架。
制度创新释放治理效能。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制的建立,形成了党政同责的"大平安"格局。
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率、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强化,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一校多区"建设推动犯罪率下降超30%,体现治理温度。
前瞻布局更高水平平安法治建设。
随着"十五五"规划启动,咸宁将重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化执法司法协同机制改革。
分析认为,其探索的"平安指数"量化评估、"法治营商"标准化建设等创新举措,将为中部地区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参考。
平安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平安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平安的保障。
咸宁市"十四五"时期的成绩充分说明,当一个地区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作为发展的双翼时,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居乐业。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咸宁市已经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更高水平平安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这必将为该市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