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重点。作为国家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保障大湾区建设、推进法治融合上正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明确表示,将从强化司法交流、优化法治服务、提升国际影响力三个上全面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 司法交流合作形成深度互动局面。过去一年,内地检察机关与港澳对应的机构之间的互动频繁、合作深化。最高检邀请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到访,围绕"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司法协作和大湾区建设进行了深入对话,充分表明了三地法治理念上的共识。在东盟合作上,检察机关全力支持香港承办第十五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推动香港的法治实践经验与东盟各国进行制度互鉴,这有助于扩大我国司法制度的国际认可度。同时,最高检邀请澳门特区检察长访问内地,重点围绕检察科技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合作,这表明检察机关在推动粤港澳检察工作现代化上的主动作为。在中央港澳办的指导下,检察机关还支持广东探索建立港澳籍听证员选用机制,这项创新举措有助于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人才培养平台作用凸显。检察机关起到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等平台作用,构建了国际化检察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通过举办澳门特区检察官国情研修班、司法辅助人员培训班等系列培训项目,三地检察专业人员的交流互动不断深化。检察机关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举办首届"粤澳检察协作务实研讨会",搭建了内地与港澳法律交流的重要桥梁,这种常态化的交流机制为三地在法律知识、司法经验上的互鉴提供了制度保障。 国际法治影响力提升成为新的着力点。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框架下,检察机关要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和自信。推动粤港澳执法司法部门融入全球法治协作网络,不仅有助于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更重要的是能够推动大湾区检察机关与外国检察机关的合作走深走实。这种国际合作的深化,将使大湾区逐步演变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法治桥梁,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事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支撑。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既是经济发展课题,也是治理能力考验。随着要素流动加快、开放程度提高,更需要通过法治凝聚共识、规范秩序、护航发展。通过务实协作增进互信、人才培养夯实基础、国际交流扩大影响,既能满足当前需求,也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让规则更衔接、服务更精准、合作更深入,大湾区就能在更高水平开放中筑牢法治根基,持续释放制度优势和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