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络通信发展这么快,产生了好多那种要好多人一块动手才能用的方法专利。不过这些专利被侵权的时候,法院总觉得很难认定到底是谁惹的祸,尤其是那些得靠用户自己操作才能把技术用起来的情况。最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件事给解决了。原告说被告卖的那些无线路由器,用户只要把它用起来,里面的专利技术方案就全露出来了,害他亏了一大笔钱。法官仔细分析后发现,被告明明是为了赚钱才生产路由器的,把专利技术的核心内容直接固化在产品里了。这样一来,不管用户是不是懂技术,只要正常上网,就必定要执行这个专利方法。所以被告的行为对侵权结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这个判决的道理在于看清楚了技术是怎么一步步实现的。在网络领域,很多方法专利虽然看起来是让用户动手才触发的,但其实在硬件或软件设计的时候早就把核心技术给安排好了。造产品的人通过技术设计直接决定了这个专利到底能不能用、怎么用。所以法律上把眼光放在生产环节才是最靠谱的,这样既符合技术创新的规律,也不会因为太看重用户行为而留下保护漏洞。 这次判决对社会有好几层意义。法律上它定下了“技术固化即侵权”的规矩;产业上赔了这么多钱也让侵权者不敢再随便搭便车;政策上也体现了国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以后随着5G、物联网这些技术越用越广,涉及多方参与的纠纷肯定还会变多。法院得随时跟上技术的变化步伐,既要保护创新也要让技术传得开。 济南中院这次判得很有智慧,不光解决了一个案子的问题,更是给技术创新立了个硬规矩。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咱们只有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让搞创新的人能得到应有的尊重,才能让全社会都动起来创造更多的东西,给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