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给业主和物业的边界问题划了条明线

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给业主和物业的边界问题划了条明线。2013年,张女士在江苏南通买了房。她长期住外地,没按约定交物业费。2021年9月,她回家时发现电梯卡没用。物业公司说系统自动关了门禁,因为她欠交物业费。张女士想先开卡再交钱,和物业谈了好几次也没谈成。最后张某把物业公司告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物业催费不能影响业主基本生活。法官说业主该交钱,但物业也得合理催款。要是业主经提醒还是不交,物业可以走法律程序。这次审理中,物业公司恢复了张女士的门禁使用功能。双方协商后,她把物业费交了。 生活中很多纠纷是因为沟通不好或者责任不清引起的。法官建议物业在催款前先检查服务有没有问题,多跟业主沟通。 房子有质量问题能不交物业费吗?贵州遵义有个业主叫徐先生,他拒绝交拖欠三年多的物业费。他觉得房子有质量问题就该不交。但是法院判了徐先生要支付这笔费用。 法官说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主要负责小区公共区域和秩序维护。如果物业履行了义务,业主就得按约定交钱。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李赛敏法官讲了找责任方的事:比如房子设计不合理、质量问题这些是开发商的责任;而墙皮脱落、绿化没人管就是物业公司的责任。 如果物业有严重问题能减免物业费吗?如果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影响生活感受的情况发生,法院一般会支持业主的诉求。 李赛敏法官还提醒大家保存证据:拍照要带时间地点信息;向相关部门投诉时留存记录;和物业公司沟通要留书面证据或微信记录。(总台央视记者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