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拆迁安置房”名义设局18年骗取300余万元,上海松江检察机关对涉案租客提起公诉

一句看似平凡的自我介绍,却成为一场跨越近两个十年的精心骗局的开端。

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特大诈骗案提起公诉,案件涉及被害人300余万元资金,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8年,充分暴露了当前养老诈骗犯罪的新特点和新手段。

案件始于2006年。

被告人周某通过房屋中介认识了出租房屋的老高夫妇。

在日常交往中,周某敏锐地察觉到老两口有购房需求,随即自称在拆迁办工作,并虚构了一个名叫李阿姨的拆迁户形象,声称其拥有一套安置房需要出售。

这一精心设计的"人设"迅速获得了老两口的信任。

周某进一步强调交易的隐蔽性,特意嘱咐老两口不要告诉子女,这一举措有效地切断了被害人与家人的沟通渠道,为后续诈骗创造了条件。

诈骗的实施过程体现了犯罪分子的高度专业性。

周某以购房定金、关系打点费等名义向老两口索要现金,每次交易都采用现金方式进行,留下最少的证据痕迹。

2008年,为增强欺骗的可信度,周某甚至安排他人扮演"毛科长"等虚假领导人物,并在"李阿姨儿子"的见证下进行了7.5万元的现场交付,这一系列精心编排的表演大大强化了被害人的信任度。

在长达18年的诈骗过程中,周某不断变换理由向被害人索要资金。

从最初的房款定金,到后来的请领导吃饭、送烟酒等人情往来费用,再到房价补差费、择房费、分房押金、户型押金、套型押金、维修基金等各类名目繁多的费用,犯罪分子展现出了高超的"创意能力"。

每当被害人产生疑虑时,周某或其同伙都能及时出现,以合理的解释消除疑虑。

2015年上半年,当老两口联系不上周某时,自称周某妹妹的人及时现身,声称周某在外地培训,这一及时的"补救"措施再次延长了诈骗的生命周期。

直到2025年7月,老高夫妇才最终意识到被骗。

他们主动前往拆迁办查证,才发现根本不存在周某所说的拆迁户李阿姨,也不存在所谓的安置房交易。

当要求周某退款时,周某仍以退款手续复杂等理由继续拖延。

这一刻,老两口终于明白,自己投入的300余万元已经被彻底骗走。

经公安机关侦查,周某的犯罪事实已查证清楚。

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被害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到案后,周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极差,且具有同类前科。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周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养老诈骗犯罪的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诈骗周期长,犯罪分子通过长期接触建立信任,使被害人难以察觉;二是手段隐蔽,采用现金交易、虚构人物等方式规避监管;三是针对性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购房需求和信息获取能力有限的特点;四是组织性强,涉及多人配合演戏,分工明确。

这些特点使得此类犯罪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

这起跨越十八年的诈骗案犹如一面镜子,既照见了犯罪分子的狡诈,也折射出老龄化社会面临的特殊安全挑战。

在完善司法打击的同时,更需要家庭、社区、金融机构形成防护合力,为老年人筑起一道坚实的"防诈防火墙"。

当每个社会单元都成为警惕的守望者,"夕阳红"才能真正远离欺诈的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