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当前基层治理任务更复杂,矛盾纠纷类型多、分布散、易反复;一些纠纷虽然“案结”,但当事人的情绪疙瘩未解、实际困难未纾——风险仍可能累积;同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领域,仍存在资源统筹不足、机制衔接不顺、精细化服务能力偏弱等问题。基层综治平台在职责边界、流程规范、人员能力、数据应用诸上也亟需升级。 原因——一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利益格局调整,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企涉法诉求等更容易交织叠加,对基层依法治理、源头化解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基层力量分布不均,一些地区在专业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服务、救助帮扶等资源上相对薄弱,导致“发现—分流—处置—回访”的闭环不够扎实。此外,治理方式从“经验型”向“制度化、数字化”转型时,如果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和能力培训跟不上,就容易出现信息壁垒和重复办理。 影响——基层处在社会治理最前沿。基础薄弱,风险就可能从“小矛盾”滚成“大问题”;基础扎实,很多问题就能在萌芽阶段化解。会议强调强基导向,着眼于用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提升基层识别风险、处理问题、服务群众的综合水平,进而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环境。 对策——会议围绕“强基固本”提出一揽子举措,突出法治化、实质化、常态化导向。 一是以常态长效机制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排查在前,推动纠纷“见底清仓”;化解到位,强化依法定分止争,依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途径分类施策,形成更清晰的办理路径。对已结案但心结未解的,依法开展释法说理、教育疏导,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确有困难的群体,统筹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慈善救助等资源,既解“法结”,也解“心结”“困结”。 二是做深做实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推动依法打击与教育矫治、关爱帮扶、法治宣传一体推进,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协同。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坚持管理与救助并重,压实责任链条。对安置帮教人员,突出服务与管理结合,依法保障平等就业权利,降低再犯风险;对社区矫正对象、涉毒人员等,坚持依法规范管理,提升教育矫正质量。 三是推动综治中心建设提质增效,打造“一站式”解纷枢纽。更推进规范化建设,明确职责、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提升效能,发挥平台集成作用,把更多矛盾纠纷纳入综治中心统筹办理,推动群众诉求“有人办、依法办、办得好”。同时,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的工作机制,强化村级平安建设“桥头堡”功能,健全村级排查化解机制,做实网格化服务管理。通过入驻人员全员轮训,提升依法履职、群众工作与综合处置能力。 四是以数据汇聚共享和技术赋能提升治理效能。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层应用要求,加强横向协作,深化政法综治数据汇聚共享和综合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增强风险预警、精准分流、闭环管理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前景——会议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出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明确信号。随着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多元化解机制更成熟、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更精细、数据赋能持续深化,基层治理将加快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预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立体,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群众安全感有望同步提升。
社会治理最坚实的力量在基层,最集中的矛盾也在基层;该省以法治思维重塑基层治理的探索表明,只有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具体事,才能筑牢社会稳定的基础。这项关系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成效既影响一地一域的发展质量,也将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借鉴的地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