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女主播转账167 万元被驳回

成都新都区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瞿先生向女主播陈女士转账的11万余元需要返还,但他在半年内疯狂打赏的167万余元直播款无需退还。这起纠纷始于2024年10月,当时瞿先生在抖音上进入了陈女士的直播间,两人很快私下加了微信。为了博陈女士欢心,瞿先生不断向她转账,数额从50元到1万、2万、5万不等,甚至不惜四处借贷。到了2025年3月,转账总额已达11万余元。此外,瞿先生在直播间打赏更是大方,短短半年就花费了167万元。为了凑钱打赏,他先后向多个平台借款126万元。为了维持这段关系,即便每天只花50元生活费,他也要省出钱来支持陈女士。面对巨额亏损,瞿先生选择了报案。直到2025年年初,他才发现陈女士早在2019年就已登记结婚,且与自己交往时仍处于婚姻存续期间。瞿先生感到自己被骗了,随即与陈女士断绝联系,并将她和抖音平台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全部打赏和转账行为。在庭审中,三方展开激烈辩论。瞿先生认为陈女士以结婚为目的诱导自己转账和打赏,抖音平台也未尽到监管义务。陈女士则辩称双方仅是普通朋友关系,她的直播工作就是维系粉丝关系,且她作为主播有权不向客户披露个人婚姻状况。此外,瞿先生在与她聊天的同时还对其他主播进行了520元、888元转账。法院认为根据聊天记录可知双方暧昧不清。尽管没有明确表示结婚的意愿,但瞿先生转账是为了与陈女士建立恋爱关系。而陈女士未告知已婚事实仍与瞿先生暧昧不清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法院判决陈女士返还全部私下转账款项。关于167万元的打赏问题,法院认为这属于网络服务消费行为而非无偿赠与。陈女士的直播行为合法且瞿先生的打赏是自主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最终法院判决陈女士返还瞿先生11万余元的转账费用并驳回他要求退还167万直播打赏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