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想把房子租给刚成立的小公司,结果对方跑了还想赖账。

房东想把房子租给刚成立的小公司,结果对方跑了还想赖账。这场官司打得特别艰难,因为租客公司故意做了不少手脚。为了保护自己,房东请了律师帮忙打官司。租客跑路之前签了五年的合同,本来还能好好挣钱呢。结果公司老板说自己经营不善,主动递了一份解除申请。按照合同规定,单方面提前退租要赔两倍的租金。律师拿到材料一看,觉得这是个能赢的简单案子。没想到事情却越来越复杂。律师调查后发现租客公司把股权转给了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和原股东是母子关系,他们就是想把债务甩给老人。因为老太太可能有钱又不着急还钱。律师又找到了一个线索:租金从来没打进公司账户,而是直接打到原股东的个人卡里。这样就证明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混在一起了。对方还故意把办公室锁起来不让签收解除确认函。律师赶紧准备证据让法官相信合同已经解除了。接下来处理遗留物也很麻烦。里面可能有5000元的金戒指不能随便扔掉。最后房东把家具搬进仓库并请公证处录像给对方看。开庭前三天发现合同原件不见了,律师只好去查工商备案记录来恢复合同。开庭时对方律师想耍赖说自己只是职业经理人不用负责。律师准备好各种证据证明他就是100%持股的老板还要赔钱。最终判决对方要赔偿三个月租金和全部诉讼费。房东赢了官司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美人”,凡事要提前约定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