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那个特别坏的累犯田永明最近被法院再审后判了死刑

云南那个特别坏的累犯田永明最近被法院再审后判了死刑,这事儿让大家觉得司法很公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前几天开庭了,把田永明故意杀人这档子事给解决了。法院查下来,这案子是个老黄历,时间跨度长,性质特别恶劣,简直违背了人伦和社会道德。 想当年,1996年9月,田永明才20岁,就在老家玉溪市干了坏事。他拿刀威胁亲戚赵某某强奸了人家,因为还犯了别的罪,法院判了他九年有期徒刑。结果他在监狱里没洗心革面,2002年11月刚减刑放出来没几个月,就又要去报复赵某某。 刘铭富当时挺身而出拦着他了。谁知道田永明这疯子不领情,反而拿刘铭富开刀。结果把刘铭富给杀了,还把赵某某给刺伤了。田永明杀人后就跑了,一直到2022年2月才被警察抓住。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下来后,田永明不服气上诉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来又觉得有必要再审一下,去年10月就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时候法院把案子从头到尾又细查了一遍。 最后法院觉得田永明这罪名坐实了,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最关键的是他前几年才坐完牢出来没多久就又去杀人了,这就是累犯得从重处罚。之前的判决虽然事实清楚但判得太轻了。 所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了:撤销一审二审对他的量刑部分;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死刑还得给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生效。 这次再审可不是简单改个刑罚那么简单,而是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原则办事的体现。这也是为了让大家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漠视法律践踏伦理屡教不改的人必须严惩。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正义的生命在于实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次判决就是按事实说话按法律办事的典范。它给犯罪的人敲响警钟也是给受害人家属和社会群众一个交代更是对见义勇为精神的一种保护。 这事儿充分说明了我国司法机关在惩治暴力犯罪方面的决心和担当对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司法正义这把利剑永远高悬在那里守护着大家的安宁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