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还能接着拿工伤待遇吗?这事儿办起来会不会特别麻烦?

要是旧伤又犯了,“老工伤”还能接着拿工伤待遇吗?这事儿办起来会不会特别麻烦?其实完全可以续上,而且流程很清晰。 先说啥是旧伤复发?就是说以前被认定过的那个伤的地方,本来比较稳定了,后来又因为同样的原因出现了旧病复发或者症状加重的情况。这得医生拿着医疗诊断来定夺,自己光觉得疼可不算数。 想拿到待遇,关键得走好三步: 第一步是开证明。你要是感觉不对劲,立马得跑去工伤定点医院。最要紧的是要把自己的情况跟医生说清楚,得让医生明白这是“XX部位旧伤复发”。这个证明就是整个流程的“敲门砖”,没有它一切都免谈。 第二步是提交申请。这部分一般得由单位来弄。你得准备好《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还有写着“旧伤复发”的诊断书和病历。别忘了把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初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准备好交给单位。 第三步是人社局审核。他们看完材料后可能会让你再去复查一下。确认属实后会给你发个书面结论,有了这个你就可以享受到两项待遇: 一是医疗待遇,医药费只要符合规定就能从基金里走。 二是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治疗这段时间工资照样发。 提醒几个注意事项:医院的诊断是根本基础;单位通常负责跑腿;以前的工伤认定书一定要收好留着。旧伤复发虽然难受,保障的权利可没断。只要医生给确诊了,再让单位去走程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