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再次成为城市治理的重点;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厦门警方近日发布烟花爆竹燃放指南,对全市烟花焰火和空飘物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指南,厦门市燃放区域分为禁放区和限放区两个等级。其中,禁放区包括思明区、湖里区全区,海沧区马青路以南,集美区集美街道、侨英街道,翔安区凤翔街道、新店街道翔安南路以北等区域。在这些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燃放或升放烟花焰火和空飘物。除上述禁放区外,厦门市其他地区为限放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对升空高度作出明确限制:禁止燃放升空高度超过150米的烟花焰火和空飘物。 该分类管理体系结合了城市实际情况。禁放区主要覆盖人口密集、建筑集中、交通繁忙的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更易引发火灾、伤人等安全风险。限放区管理相对宽松,但设置150米高度限制,主要出于民航运行安全考虑。指南明确,如因重大活动需要升放超过150米高度的烟花焰火,活动举办方应参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提前以书面形式征求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意见,确保不影响民航运行。 为确保措施落地,厦门警方同步明确处罚标准。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相关规定形成了从罚款到行政拘留的约束链条,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走向科学化、精细化,是现代城市治理的一个缩影。厦门警方此次发布的指南,在保留春节烟花习俗的同时,通过分区、分级管控,在公共安全与群众节庆需求之间寻求平衡:既降低禁放区的安全隐患,也为限放区保留适度的节庆表达空间。
在传统习俗与现代城市管理之间,厦门此次政策划定安全红线,也保留了必要的弹性空间;当烟花与万家灯火共同勾勒春节图景时,精细化治理正在为节庆安全提供更清晰的路径。这座海滨城市的实践提示我们:守护年味,不在于简单的“禁”或“放”,而在于以规则为底线、以共识为支撑,让安全成为共同遵守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