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这地方,为了管好低速电动车这事儿,把交通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还有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大伙都喊到一起开了个会,联合出台了个新规定。从2026年3月19日这天算起,往后咱们就照着这个规矩办。这个规定里头先给低速电动车下了个定义:那种没经过国家批准、没上国家公布名单的三轮或四轮电动机动车,管它叫老年代步车也行,反正就是指这类东西。 对于那些瞎搞的厂家和商家,给消费者弄虚假宣传骗人家买车的行为,相关部门直接就把它给查了。这种车也不能在咱市区内的大路、城里的路上随便跑,或者是在单位门口那些能让社会车辆开进来的地界瞎晃悠。要是违反了这通行的规定,警察叔叔立马就来依法处罚。 谁要是在路上敢妨碍警察执法,或者是把公共场所搞得乱七八糟的,公安机关就得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这事给解决掉;要是事情闹大了,够上刑事犯罪的标准,那就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这份通告从2026年4月21日这天开始正式生效,有效期整整三年。要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上级部门又有了新的规定,咱就直接听他们的。 这份通告是由晋中市公安局、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还有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这几家单位联合发出来的,落款时间是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