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在记者会上指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从4月1日起生效。顾荣介绍,这个细则给医保监管工作提供了更具体的执法依据。顾荣提到,医疗机构如果帮助他人冒名就医,就属于协助骗保行为。顾荣还提到,个人长期收购和销售医保药品,或把已报销的药品转卖出去,都被视作具有骗保的动机。“车接车送”、减免住院费用、送米面油等手段被列入医保部门关注的重点。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表示,从2021年开始,各级部门追回了超过1200亿元的医保资金。顾荣强调,试图通过主动解约来逃避调查的路子行不通了。顾荣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果想解除协议,必须先把违规问题处理好。顾荣介绍,他们正在搭建智能监管系统,通过事前提醒、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三道防线来拦截违法违规行为。顾荣指出,当医务人员开药违规时,系统会及时发出警报。顾荣说明,12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黄华波表示,这次出台细则就是要把大的原则转化为具体的标准。顾荣提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医疗救助和异地就医待遇的人会被处罚。黄华波还提到,医疗机构如果利用虚假材料骗取生育津贴也属于违规行为。顾荣强调,把自己的医保凭证长期交给别人使用并从中获利也属于骗保。顾荣还提到,伪造资料、暴力抗法和窝藏转移药品等情况也要严惩。顾荣说明,12类严重行为包括倒卖药品和暴力阻碍执法等。顾荣指出,伪造材料骗保和倒卖医保药品的人都会被查处。黄华波强调这次细则旨在把抽象规定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