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目标提升至12.5% 助力经济增长

在“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我国数字经济迎来新的发展标尺。根据最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达到12.5%以上,较2020年的10.5%明显提升。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数据资源研究部负责人分析认为,该目标对应的经济增量可观——按当前经济总量测算,相当于每年新增产业规模接近万亿元。

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比提升至12.5%,既是对既有增长势头的延续,也是在检验治理能力与要素供给体系的匹配程度。面向“十五五”,只有在创新驱动与制度保障协同发力下,推动数据、算力、应用与治理同步推进,才能把“再跨越”落实到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上,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更持久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