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玉律师,因为接了个节前的贪污受贿案子,遇到个难题:监委让家属代为退赃,到底该怎么办?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先弄清楚职务犯罪案件里,退赃到底是什么意思。结合实践经验,我整理了一下思路。 监委之所以要家属帮忙退赃,主要是因为他们还没抓到具体赃款在哪。要是找到了,他们早就直接查封冻结了。既然监委已经认定了当事人构成犯罪、知道赃款数额,却还管不到钱,通常就两种可能:一种是当事人自己花光了钱。这时候家属如果真心信得过、也有能力,自愿退了钱一般没坏处。不过问题是,家属凭什么相信当事人真有罪?还有一种是当事人把钱藏起来了。这就矛盾了,既然都认罪了,还藏着钱干嘛?监委会说是转达当事人的要求,但这逻辑根本说不通。 面对这种情况,家属到底该怎么做?我的建议是这样的:第一,尽量争取和当事人见个面核实情况。通常这时候证据都固定了、事实也差不多查清了,安排家属去见见人或者通个电话其实很正常。可现实里很少这么干,大多是靠传话或者电话来操作。第二,不管见面还是打电话,一定要把两个核心问题搞清楚:当事人是不是真认罪?那个“犯罪所得”数额准不准确?只有这两个问题都确认了再退才保险。 有些家属可能会直接乱退或者因为压力扛不住就拖一拖。但这招只适合清白的家属。如果拖到检察院阶段再考虑退,其实更好。因为到了那个时候家属和律师能看到具体的案情资料了。 还有人担心提前退了以后辩护起来不好办。确实有时候检察院和法院会看重退赃的表现。但别忘了检察院和法院的认定结果才是最终结论。要是后期律师做无罪辩护或者发现有些事实不成立,之前退的钱可能会影响说服力。 最后要说明的是,在留置期间因为压力大很多人会随便认个罪、乱报个数额。等到了检法阶段情况就不一样了。 总结下来最好的时机还是在检法阶段。但如果留置阶段就能确认真实有效的退赃金额,早退比晚退更好。 作者:我是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师,还办过不少无罪免死不起诉缓刑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