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盐城高力国际家居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给业主们寄去一封信,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商场方面的人在信里说,因为宏观经济不好,商户生意很差,B楼出租率只剩40%,他们没法再继续经营下去了。他们把2028年到期的合同给提前终止了。大家看到信里提到这个决定是因为合同第八条第四款,所以觉得有点奇怪。商场说他们也不容易,因为有些业主一直想要成立业委会,还要求重新决定管理方案,给商场增加了很大压力。这样一来,商场的经营状况就更差了。 业主们看到信里说以后经营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却没有具体的办法给他们交待清楚。信里只说了在过渡期内继续管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返还租金收益。这让大家心里没底。有人在网上抱怨说,“这门市钱打水漂了。”还有人觉得房东过去赚得很多,现在遇到了困难才做出这个决定。 大朱也咨询了法律人士,他们认为盐城高力单方面终止合同是不对的。他们认为商场应该解释清楚为什么要这么做,“经营严重恶化”怎么界定?过渡期的“合理成本”怎么算?这些问题都没有说清楚。而且如果把经营权交给几百位业主的话,统一管理很难维系下去。 盐城高力这个二十年的老商场现在遇到了困境确实不容易,但他们不能借合同之名逃避责任。契约精神是双向的,大家都要讲诚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