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46起科研不端案件 严肃处理学术造假违规行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前召开委务会议,对2021至2025年间查实的46起科研不端案件作出集中处理决定。

通报显示,违规行为呈现三大特征:一是手段多样化,包括北京某高校张红宇购买代写服务、甘肃某医院杜鹏伪造伦理审批件等;二是地域分布广,涉案单位覆盖京沪粤等15个省份;三是情节严重性升级,如四川某高校余志祥干扰调查被顶格处罚7年。

此次通报折射出当前科研生态的深层问题。

一方面,部分学者在"唯论文、唯项目"评价体系下急功近利;另一方面,第三方学术灰色产业链尚未根除。

基金委政策法规局负责人指出,2025年新修订的《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已显著提升违规成本,如将最长处罚期从5年延长至终身禁入。

案件处理结果产生多重震慑效应。

涉事人员除被追回资金外,其学术声誉将计入国家科技计划诚信档案,与职称评定、人才计划申报直接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报首次披露评审专家违规案例,如上海某高校李金宝因"打招呼"被取消评审资格,体现监督范围向学术权力环节延伸。

为构建长效机制,基金委将推行三项举措:升级智能查重系统覆盖申请书、结题报告全流程;建立"黑名单"与高校人事制度联动机制;试点"代表作+信用积分"评审模式。

中国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专家表示,此举标志着我国科研治理正从"事后惩戒"转向"全程防控"。

科研诚信是创新发展的生命线。

对科研不端和评审违规的坚决处置,不是简单的“惩罚个案”,而是在维护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正义,守护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唯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把敬畏贯穿于每次申报与评审,才能让真正的原创和突破在清朗生态中不断涌现,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