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科学和讲故事之间的关系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给人的感觉总是裹得严严实实,在多伦多这种气候因全球变化而变得异常严酷的寒冬里,她看上去倒是挺应景。我特意选了伊万·谢梅纽克写在加拿大《环球邮报》2月20日文章里的这篇访谈,打算聊聊她是怎么看待科学和讲故事之间的关系的。说起科学,就绕不开阿特伍德的哥哥哈罗德,他可是多伦多大学神经生理学家。在她最近的自传里,哈罗德从多伦多去哈佛大学的时候特意顺道去了剑桥的她那儿串门,两人聊起了神经元的话题。为了欢迎哥哥,阿特伍德特意烤了个蛋糕,还用巧克力糖浆在上面画了神经元图案。不过我知道这玩意儿对她的吸引力绝不仅仅局限在蛋糕上。于是我又把目光投向了她2022年的那本散文集,里面有篇文章说讲故事其实是我们进化的遗产。有些科学家觉得,让咱们祖先在野外打猎的那些神经通路,跟咱们现在会编故事的本事其实是一码事。 阿特伍德也认同这个观点,觉得咱们从环境里捡来的线索都能在脑子里拼成一群角色的活动场面。这让我想起已故的爱德华·威尔逊,阿特伍德在哈佛读研究生的时候威尔逊的位置已经坐稳了。到了2010年,她还去给威尔逊的《蚁丘》写了书评。她记得很清楚:“我看出来科学写得不错,写蚂蚁兴亡的部分很棒,写到人类就差了点意思。” 阿特伍德出生在渥太华,父亲是昆虫学家。因为老爸总是去野外工作,她小时候夏天都在魁北克一个小木屋里过。那里简直就是亲近自然的大课堂。多种多样的生物让她觉得人不过是众多生命里的一员。她那会儿当高中生的时候生物成绩比英语还要好。 她还引用过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那句诗说:“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她选了一条最疯狂的路——成了作家。不然的话就像老爸常说的那样,她本可以成为优秀的植物学家。 我很好奇她是不是也继承了老爸对昆虫学的爱,并且把这种爱写进了书里。这让我想到了《吉姆爷》里的斯坦因先生。 约瑟夫·康拉德笔下那个富商兼业余昆虫学家在书中间出来晃悠过一次,还得意洋洋地秀了一只珍稀蝴蝶。这种手法让康拉德能站在一边看人性的缺陷。 阿特伍德坚决不同意这种说法。她说:“小说家得跟人物感同身受。那种把蝴蝶钉在板子上的人根本做不到。” 我觉得最能体现她科学直觉的就是那本《别名格蕾丝》。 这本历史小说讲的是上加拿大19世纪40年代的一桩谋杀案。为了把那些乱七八糟的说法理清楚,她花了好大功夫搞研究。最后她决定讲一个能把所有历史证据都圆上的故事。 这其实就是在干科学家的活儿:数据不全的时候把各种假设都过一遍。 这么做的结果就是把格蕾丝·马克斯到底有没有杀人的答案扔给了读者自己去想。 我问她为什么不干脆选一个版本当结果?她说:“如果小说家事先知道结局写起来就没意思了。”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阿特伍德和她的伴侣格雷姆·吉布森一直在皮利角看春天鸟儿迁徙。后来他们觉得皮利岛更幽静就于1987年买了栋避暑别墅。 那地方特别适合观鸟和写作,《猫眼》这部小说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在那儿写出来的。 2004年的时候他们还发起成立了皮利岛鸟类观测站来保护生态和搞教育活动。 对于一个总在预言环境灾难要来了的作家来说,这一举动听起来挺有希望的。 不过阿特伍德纠正了我的印象:她其实不愤世嫉俗,而是心里早就有数。 她觉得自己已经知道了那个从非洲大草原上就开始写的人类大故事的结局。 她告诉我写起来很简单:“自然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