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轩代表建言资本市场改革:延长A股交易时间 完善独董制度

问题: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进入关键阶段。一方面,注册制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对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严格退市和投资者保护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治理仍有薄弱环节,独立董事信息获取、独立性保障以及履职激励与约束等存在堵点。,我国交易制度与国际主要市场在交易时段安排、交易便利性等上仍有差异,是否延长交易时间等话题受到关注。 原因:田轩认为,独立董事制度实践中暴露的核心矛盾,集中在权责不匹配和制度供给不足。 其一,在责任追究趋严的背景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在责任认定上缺少必要区分,但独立董事获取经营信息、核查关键事项的渠道有限,形成“责任更多、支持更少”的不对称。 其二,选任机制仍可能受控股股东或管理层影响,提名、遴选和资格评价缺少统一且可操作的标准,导致独立性与专业性参差不齐。 其三,监管与自律衔接不够,事后问责力度较强,但事前评价和过程性约束不足,影响制度运行效果。 在交易制度上,我国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占比仍有提升空间。若交易时段调整过快,可能冲击投资者交易习惯,对券商系统承载、风控安排和市场稳定性带来压力,需要充分论证并分步推进。 影响: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优化交易制度,直接关系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独立董事作用发挥不足,会削弱董事会制衡机制,影响重大事项决策质量,进而影响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者信心;交易制度与国际规则衔接不充分,则可能制约跨境资金配置效率与市场吸引力。若投融资两端改革推进不均衡,融资便利可能被少数主体异化为过度融资或套利工具;而投资端长期资金不足又可能放大市场波动,影响服务实体经济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对策:围绕“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田轩建议从制度包容性、投融资平衡、开放对接与风险防控等方面合力推进。 一是从发行与退市两端同时发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入提高制度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适配度,同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健全常态化、多元化退出渠道,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二是把握公司法修订契机,夯实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基础。建议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定位与职责边界,完善信息知情权、调查核查权以及必要的履职保障;推动提名与遴选机制更加市场化、规范化,可探索提高提名透明度,强化独立性约束,完善资格标准与持续培训机制;建立更科学的履职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约束与正向激励,并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更好协同,提升治理效能。 三是推动投融资两端结构优化。融资端要明确再融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行为边界,引导募集资金更多投向主业与实体经济;投资端要壮大长期资金供给,提高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比重,优化投资者结构,增强市场长期定价能力。 四是稳妥研究延长A股交易时间。田轩建议坚持循序渐进,充分评估对流动性、波动率、投资者交易成本以及行业系统改造的影响,优先在技术、结算、风控与信息披露等配套环节形成可落地方案,在条件成熟后分阶段推进,更好对接国际市场交易习惯与跨境资金配置需求。 五是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与违法惩戒。健全多元化赔偿与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代表人诉讼等制度安排,降低维权成本;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明显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六是加快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以技术提升监管与服务效率,优化交易、清算、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流程,探索更便捷的融资服务体系,提升对中小企业的覆盖面与可得性。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公司法修订推进以及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持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有望从“形式合规”进一步转向“实质有效”,在关键决策制衡、关联交易审查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交易制度若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稳步优化,将有助于提升市场便利性与国际对接水平。叠加投融资两端协同改革、长期资金持续入市与严格执法常态化,中国资本市场有望在服务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扩大制度型开放上释放更强动能。

资本市场是现代经济的重要支撑,其高质量发展关系经济转型升级与金融安全;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深化投融资改革、推进市场开放相互配合,共同指向一个目标:建设更加规范、透明、有活力的资本市场。进入新发展阶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才能更好起到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