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推进乡村振兴需要以法治为基础。
然而,传统的法律宣传往往停留在书面层面,难以有效触及广大村民。
淇县高村镇在实践中发现,将法治宣传与村民日常文化生活相结合,能够显著提升宣传效果和村民的法治认同度。
为此,高村镇在2月6日乡村村晚活动中,创新性地开展了系统化的法治宣传。
工作人员向观看演出的群众发放致返乡人员一封信,重点阐述了法律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针对当前农村地区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反电诈、防范非法集资、禁毒、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反邪教、反间谍、防溺水、扫黑除恶等多方面的法治宣传,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知识覆盖。
这一做法的创新之处在于,它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生活的实际指导。
通过向村民明确告知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格员或前往镇村综治中心寻求帮助,有效引导村民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这种方式既保留了传统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又赋予了其法治教育的功能,使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融入村民的日常认知。
从效果看,这一创新举措产生了多重积极影响。
一方面,丰富了乡村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了村民对文化活动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文化载体传播法律知识,使法律教育更具亲和力和说服力,有助于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这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高村镇表示,将继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结合乡村实际需求,开展更多接地气、有温度的法治宣传活动。
这意味着未来的法治宣传将更加注重与村民生活的结合,更加贴近基层实际,形成常态化、多样化的宣传机制。
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也是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根本路径。
把“书面上的法”转化为“生活里的法”,让群众知道法律、相信法律、会用法律,才能让矛盾纠纷化解更有章法、风险防控更有底气、乡村发展更有秩序。
以文化活动为桥,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既是治理创新,也是民生工程;唯有久久为功,方能让法治精神在广袤乡村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