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信用既是交易成本的重要变量,也是公共治理的关键抓手。
现实中,一些地方在信用监管实践中存在“重惩戒、轻修复”“重指标、轻程序”等倾向,容易带来惩戒适用范围不清、执法尺度不一、企业修复成本偏高等问题,进而影响经营主体预期稳定和营商环境评价。
如何在依法依规基础上用好信用工具、用准惩戒措施、用活修复机制,成为基层治理需要回答的现实课题。
原因:上述问题往往与制度供给不完善、部门协同不足、信息共享不畅以及基层执法资源有限有关。
一方面,信用监管涉及多部门、多环节,若缺少统一标准和程序约束,容易出现权责边界模糊、惩戒措施叠加甚至“泛化”适用。
另一方面,经营主体数量多、行业差异大,传统“人盯人”“一刀切”监管方式难以兼顾效率与公平,也难以形成对守信者的正向激励。
此外,信用修复涉及异地经营、跨区域数据互认等现实场景,若缺少协作机制,企业往返跑、多头跑将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
影响:信用监管如果做到精准、规范,能够推动监管资源向风险较高领域倾斜,减少对守信主体的打扰,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纠错可期”的制度导向;反之,若惩戒不当或程序不严,不仅可能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还会削弱社会对信用制度的信任基础。
对地方发展而言,信用生态的健康程度,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活力、招商引资竞争力以及公共治理效能,尤其在经济恢复向好与结构调整并行的阶段,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更需要可预期、可查询、可纠偏的信用治理体系作支撑。
对策:围绕规范化、法治化、便利化方向,浚县从制度约束、协同机制、监管方式与修复服务多点发力,推动信用治理由“重结果”向“重程序、重预防、重修复”转变。
一是以制度建设划清边界。
当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机制,明确信用监管与失信惩戒的适用范围、实施标准和程序要求,通过制度化安排为信用惩戒设定“边界线”,从源头减少滥用风险,强化依法行政的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
二是以协同联动提升规范性。
浚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形成跨部门协同、信息互通的工作格局,并通过公示等方式增强透明度,使惩戒措施有据可查、过程可追溯,促进执法尺度统一与社会监督有效衔接。
三是以“信用+执法”提升精准性。
针对监管对象差异化特征,当地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守信企业纳入执法检查“白名单”,对相关企业实行年检不超过两次的“少打扰”模式。
通过把有限执法资源更多投入到风险较高、失信多发领域,实现从“普遍检查”向“靶向监管”转变,既提高监管效率,也体现对守信行为的制度激励。
四是以信用修复降低制度成本。
浚县推行“双书同送”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前移服务关口、明确修复路径,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错,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被动失信”。
同时,将信用修复纳入政务服务集成事项,在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推进“一窗受理、一站办理”,提升办理便捷度与规范性。
五是以跨区域协作破解“异地修复”难题。
针对企业跨区经营常态化趋势,当地与周边地区建立信用修复协作机制,通过数据共享与“绿色通道”等方式推动异地办理“网上办、少跑腿”,降低时间成本与沟通成本,提升信用服务的覆盖面和一致性。
六是以包容审慎体现治理温度。
对初次失信、主动纠错意愿强的经营主体,探索“容缺受理”等方式,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给予适度便利,推动形成“惩戒不是目的、规范才是关键、修复体现导向”的治理逻辑,尽可能降低失信对正常经营的影响,引导企业把精力更多投入到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上。
前景:从趋势看,信用治理将更多强调法治化框架下的精准监管与服务型治理。
一方面,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与信用修复的跨区域协同将成为提升制度一致性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将持续扩展应用场景,推动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浚县的探索表明,信用监管只有在边界清晰、程序规范、修复畅通的前提下,才能真正把“信用”转化为治理效能与发展动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
浚县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在信用监管领域走出了一条新路,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展望未来,随着更多地区加入到信用监管创新的行列中来,必将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