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新疆伊宁市达达木图镇政府会议室里座无虚席;伊宁市人民法院达达木图法庭庭长刘连平为来自全镇及周边乡镇街道的55名人民调解员讲授调解实务。这堂课既讲法律知识,也侧重法官与调解员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实操指导。 当前,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面临新情况。随着社会发展,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权属等纠纷更趋复杂,单靠传统调解方式难以满足需要。同时——基层调解员数量不少——但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调解协议书写不规范、法律效力不稳定等问题较为突出,导致部分纠纷调解不成转入诉讼,增加了法院办案压力。 刘连平认为,破题关键在于加强法院与基层调解的衔接。他不再局限于“坐堂问案”,而是主动走到基层一线。在这次培训中,他围绕“如何高效化解常见民事纠纷”系统讲解调解方法,强调调解不是简单套用法条,而要在情、理、法之间把握平衡。通过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土地争议等典型案例,他梳理纠纷成因,讲解如何掌握调解节奏、疏导当事人情绪、推动达成共识。 针对基层调解中的薄弱环节,刘连平重点讲解调解协议制作规范和司法确认程序,并介绍法院为调解协议提供的“绿色通道”,让调解成果更快获得司法保障,提升协议效力,增强当事人信任。调解员阿义祖热·木尔扎提在培训后表示,刘庭长讲的都是基层常遇到的问题,方法实用,听得懂、用得上。 这种指导并非一次性安排。作为辖区纠纷化解的“指导法官”,刘连平坚持每半个月左右深入村镇社区,开展常态化、沉浸式指导:现场参与疑难调解、结合真实案例培训、联合开展普法宣讲。通过持续下沉和面对面带教,基层调解工作逐步更规范、更有底气。 从实践效果看,此做法成效明显。法官专业指导提升了调解员业务能力,调解协议的规范性和可执行性得到改善,更多纠纷在基层实现就地化解,既缓解了法院诉讼压力,也让矛盾在早期得到处理,助力基层社会稳定。 从更深层面看,刘连平的探索反映了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的思路。法院不仅是纠纷的终局裁判者,也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持力量。通过把司法专业经验转化为调解员日常可用的方法,法律条文更贴近基层实际,法治理念在一线落地见效,推动形成法院、调解与基层自治协同配合工作格局。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解纷,从个案审理到源头治理,新疆伊宁的司法实践展现了“司法为民”的具体路径。法官走进基层、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带来的不仅是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也是在基层治理中更顺畅的协同机制与更可持续的治理方式。“下沉式”司法服务的探索,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