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的典型案例。被告人余某波等人利用“创利丰金业”平台虚构黄金交易事实,在境外组织熊某钦、谢某等13人实施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这个团伙成员通过社交平台批量添加受害人为好友,使用固定话术诱导被害人进入平台群聊和直播间,发送虚假盈利截图和信息,骗得1789名受害者投入了2.8亿余元资金。资金经过多次流转进入犯罪控制的账户,余某波等人与平台分赃。经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余某波、熊某钦、谢某等14人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7381万余元查扣财物按比例发还受害人。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这类“荐股引流+虚假投资”诈骗案的严重后果,提醒公众陌生荐股、理财导师全是骗局。记者温艳丽编辑万璇肖洁表示此次发布有重要意义,向社会公众再次强调谨防高收益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