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大家都在热议的“梅姨案”有了大动静,被通缉多时的嫌疑人谢某某已经被抓起来了,还被正式批捕了。这次抓捕是专门冲着谢某某这个在拐卖儿童犯罪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人去的。谢某某就是大家说的“梅姨”,她跟张维平、周容平还有另外三个人一起把这个犯罪链条给连上了。她负责给拐卖的孩子找买家,把孩子转移到指定地点收钱。 不过这事儿主要是根据张维平的交代来判断的。但问题是现在张维平已经被执行死刑了,这种情况下怎么还能认定“梅姨”的罪责呢? 咱们来听听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耿佳宁怎么说。张维平在临死前的口供里提到了“梅姨”,这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比较有利的线索。她跟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拐卖孩子的事实,这两个人的话应该能帮着把中间人的信息查清楚。要是能找到当年买孩子的人,以及当时负责接头的人,就能更好地证明“梅姨”在转移孩子过程中起到的作用。 郭旨龙教授也表示,“梅姨”的行为符合法律里中转和贩卖这两个环节的定义。她负责找人、谈价格,让整个拐卖的过程能顺利进行下去。她不是被动地被拉下水,而是主动参与的,这就跟那些去拐骗、绑架孩子的人是一个罪名的。而且她在整个流程里干了不少脏活累活,不能因为分的钱少就说她是个小喽啰。 法院之前判了张维平等5个人的案子:张维平和周容平被判处死刑;杨朝平和刘正洪被判了无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拐卖儿童三人以上;或者用暴力、胁迫手段绑架孩子;或者偷婴幼儿;或者造成被害人或者亲属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话,那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对于“梅姨”的量刑得看她具体做了什么。法律专家指出,“梅姨”主要是针对9个孩子下手的,人数已经够多了。如果她在这过程中还涉及不满6岁的幼儿,那情况就更严重了。按照这个情节来看,“梅姨”是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