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收官在即 甘肃平凉以系统治理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并培育绿色增长极

"十四五"期间,甘肃平凉市坚决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平凉市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泾河、葫芦河、汭河、达溪河、黑河、水洛河等重点流域的综合整治。

通过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家示范工程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这一工程对恢复矿区生态功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同时,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74.83%,为黄河流域生态稳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生态修复方面,平凉市大规模推进造林封育工作,"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造林封育95万亩,有效扩大了林草覆盖面积。

目前,全市林草覆盖率达到46.1%,较"十三五"末期有明显提升。

这一成绩的取得,既反映了平凉市生态建设的坚定决心,也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奠定了基础。

平凉市坚持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战略。

光伏、风电、垃圾焚烧发电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先后建成投运,为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新动力。

全省首家绿色建材研发基地已建成运行,标志着平凉市在绿色产业创新发展上迈出了新步伐。

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平凉市积极推行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全域垃圾闭环处理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有效提升了城乡环境质量。

平凉市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中心城区和各县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气环保工作成绩显著。

地表水国家和省级控制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第三类标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保工作成效突出。

平凉市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快构建"1+N"政策体系方案,为低碳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率先启动西北地区首个碳普惠制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碳减排机制,在全国碳中和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平凉市生态建设成就得到国家和省级部门认可。

平凉成为全省首个获批命名的国家森林城市,这是对其生态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

崇信县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说明平凉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方面的探索取得了突出成效。

平凉的实践表明,生态优先并非发展的约束,而是转型的机遇。

在“双碳”目标下,如何以更小生态代价换取更高质量增长,仍是各地需要持续探索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