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蛋白粉“暴利销售”案终审宣判 两企业因欺诈消费者被判赔449万元

近年来,蛋白质补充剂因其营养价值在术后患者、中老年人群和运动健身爱好者中需求旺盛。然而,这个市场的繁荣也成为不法商人的"猎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揭示了一起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其中暴露的问题值得深思。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产品质量与价格的极端失衡。2023年1月以来,安徽某药业有限公司先后生产六批次乳清蛋白及小分子肽蛋白营养粉,由西安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销售。这两款产品的进价仅为18元每盒,却以650元的价格销售给医院患者,利润率高达3500%。共计售出2470盒,获利约150万元。更令人担忧的是,经检测发现,涉案产品的蛋白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含量远低于对应的国家标准,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不仅意味着患者花费巨资购买的是"虚高价值"的产品,更严重的是,产品质量缺陷直接影响术后康复效果,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问题的发现源于媒体的深度调查。2024年3月15日,媒体以《采购18元,药店买蛋白粉得掏650元,为啥这么贵?》为题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随即立案调查,经查证涉案产品确实不符合国家标准。随后案件移送西安市检察院更深入调查。 在查证过程中,检察机关采取了系统的证据收集方法。针对产品是否合格、销售者是否存在"明知"等关键事实,检察机关赴生产地安徽省调取行政执法卷宗,对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调查发现,六个生产批次的产品工艺和原料完全一致,但出厂检测报告中仅有维生素B1、B2等项目,完全没有蛋白质含量检测,也无其他证明产品蛋白质含量合格的文件。这表明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缺陷心知肚明。 更为关键的是,销售企业提供的《自主定价说明》被查实为伪造文件,其声称650元为厂家定价的说法完全不成立。为进一步查明成本价和市场价,检察机关委托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原料进货情况,查明牛骨胶原蛋白每公斤65元、鱼胶原蛋白每公斤100元、浓缩乳清蛋白每公斤70元。同时,通过调取媒体暗访照片和网络购物平台数据,发现该公司进购的其他蛋白粉最低为214元,同类产品批发价最低仅为56元。这些数据充分证明,销售企业的进货价远低于同类产品的市场批发价、销售价和成本价,符合法律规定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情形,依法应认定为对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明知"。 基于以上事实,西安市检察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认定两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5年3月12日,检察机关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发布召回和警示信息,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496968元。 司法机关的态度坚定有力。2025年7月8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两公司不服判决向陕西省高级法院上诉,但2026年2月12日,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的确定标志着这起案件的完全落槌。 这起案件的意义在于建立了食品安全违法的全链条责任追究机制。从生产企业隐瞒产品缺陷,到销售企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并高价销售,再到伪造定价说明文件,整个违法链条被逐一揭露和制止。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不仅追究了经营者的民事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形成了有力的威慑。

此案首次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追责。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为类似案件树立标杆。营养补充剂行业亟需建立更严格的质量监管体系,让健康产品真正服务于民,而非成为不法商家的敛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