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冒充拆迁办工作人员诈骗 上海老夫妻被骗300余万元

一起横跨十八年的特大诈骗案近日上海市司法系统引发关注。据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披露,犯罪嫌疑人周某自2006年起,通过租赁房屋结识受害人高某夫妇,随后精心编织骗局实施长期诈骗。 案件核心在于嫌疑人虚构双重身份实施诈骗。周某先是谎称拆迁办工作人员身份,继而编造"拆迁户低价转售安置房"的虚假信息。为增强可信度,其不仅伪造全套交易流程,更雇佣同伙扮演"政府科长""卖家家属"等角色。,犯罪嫌疑人专门选择老年群体作案,利用其信息闭塞、对公职人员信任度高等特点,甚至刻意嘱咐受害人"不要告知子女"。 深入分析发现,该案暴露出多重社会问题。从犯罪手段看,诈骗分子采取"温水煮青蛙"式作案,初期小额试探得手后,逐步升级为"缴纳各类费用"等名目要钱。从时间跨度看,在2015年受害人曾产生怀疑的情况下,嫌疑人通过伪造"家属解释""退款承诺"等手段继续维持骗局,反映出针对老年人的诈骗具有持续性、隐蔽性特点。 司法机关调查显示,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达3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认罪,且存在同类前科,主观恶性明显。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周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2025年12月3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此案为防范类似犯罪提供了重要警示。一上反映出老年人财产保护机制亟待加强,特别是对"熟人作案""长期诈骗"等新型犯罪模式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也提示相应机构需加强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交易流程的普法宣传。法律专家建议,涉及大额财产交易时,子女应主动参与把关,并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信息。

一套子虚乌有的"安置房",能在18年间骗取巨额资金,暴露出信息不对称、侥幸心理和不规范交易等问题。依法惩处是底线,更需防患于未然:推动政策透明化、简化核验流程、加强家庭沟通,让违规交易无处遁形。只有守住程序与常识,才能保障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