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五年来,这一涉及流域生态保护的重大举措正在展现其深远的生态效益。
国务院新闻办1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长江禁渔中期评估成果,标志着这项跨越十年的宏大工程已经完成了其时间进程的一半,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阶段性成效。
从生物多样性恢复的角度看,长江流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呈现出全面向好的态势。
禁渔五年来,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较禁渔前增加43种,这一数字充分说明了禁渔政策对鱼类种群的保护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长期困扰长江生态的鱼类小型化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提升,这表明长江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正在逐步优化。
作为长江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长江江豚的种群恢复情况最能直观反映禁渔政策的成效。
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长江江豚已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调查时增加177头。
这一增长虽然看似数字不大,但对于这一濒危物种而言意义重大。
长江江豚是目前长江中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其生存状况直接反映长江生态系统的整体健康水平。
江豚种群的恢复性增长,成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生态名片。
除江豚外,其他重点保护物种的资源状况也呈现出积极变化。
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监测数据显示约12.2%的放流幼鱼通过长江口入海生活,幼鱼体长和体重明显增长,表明人工放流与自然生态的协调效应正在显现。
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取得成功,这一突破性进展意味着自然种群重建已经迈出关键步伐。
禁渔后新监测到的四川白甲鱼、滇池金线鲃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以及时隔30多年在长江中游发现的鳤产卵场、时隔20多年在重庆江段发现的自然繁殖圆口铜鱼鱼卵,都充分证明了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恢复。
从鱼类资源量的角度看,禁渔政策的效果更加直观。
2025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达到2.4千克,这意味着长江干流的鱼类密度已恢复到禁渔前2020年的两倍。
这一翻倍增长充分说明了五年禁渔对鱼类资源的显著恢复作用。
特有鱼类作为长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源增长更为突出。
禁渔五年来,长江特有鱼类总体呈现"种类增加、资源增长、态势向好"的良好格局,累计监测到特有鱼类134种,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平均增长39%,特有鱼类较禁渔前增加25种。
其中,长江鲟监测数量较禁渔前提升6倍,岩原鲤、厚颌鲂等重点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增长2.5倍。
特有鱼类占长江鱼类总数的43%,在水生食物网中占据不同生态位,构成复杂稳定的营养结构,其资源的增长直接反映了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不断好转。
禁渔政策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执法监管的强有力支撑。
五年来,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斩断了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涉渔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高科技智能化手段的广泛应用,大幅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
沿江各地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沿江群众"守江护江"理念更加牢固,越来越多志愿者加入"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形成了共抓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禁渔政策的顺利推进还得益于对退捕渔民的有效安置和保障。
对23.1万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施策,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落实了养老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基本实现了转产就业,退捕渔民收入总体保持稳定。
对突发困难的退捕渔民,通过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措施,及时落实到人到户的精准帮扶,保障了基本生活。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了禁渔政策的社会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从水质改善的角度看,禁渔政策也带来了间接但重要的生态效益。
长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从2020年的96.7%提升到了2024年的98.6%,水质的进一步改善不仅降低了人工修复治理成本,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流域水生态安全水平,为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衍创造了更加优良的环境。
长江禁渔的中期答卷,不仅书写了濒危物种逆袭的生态奇迹,更彰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理智慧。
从"捕鱼人"到"护渔员"的身份转变,从"资源枯竭"到"生生不息"的生态逆转,这条母亲河的重生故事,正在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标注新的中国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