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到2023年,欧某为了挣钱,就在多个卖淫场所偷偷放了微型摄像头和手机偷拍,总共拍了9000多部淫秽视频。叶某是武汉一个规划研究院的人,研究生学历,他用自己的技术帮欧某把3000多部视频剪了一下。然后他们在网上把这些视频卖出去,每百部的价格几十到几百元不等,欧某赚了5.8万多元,叶某赚了5.4万多元。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公诉机关说欧某和叶某构成了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法院认为这些证据互相印证,犯罪事实清楚,所以依法严惩他们。辩护人想把成本扣除,或者质疑量刑标准过时了,但法院说这是严重犯罪,全部收益都是违法所得,不能扣除成本。 法院给欧某判了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叶某判了8年6个月有期徒刑。这个判决告诉大家:不管用什么技术手段隐蔽犯罪,司法机关都会依法打击。现在网络空间治理很重要,淫秽物品不光破坏风气还可能引发别的犯罪,所以必须严加惩处。以后技术可能会更复杂,司法机关要更新手段、加强协作、完善法律来应对新型犯罪。 对高学历人员涉案这种现象,教育和职业培训里应该加强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技术本身没错,但应用不当可能会犯法。这个案子是对违法者的警示:任何用技术犯罪的人都要受到法律严惩。只有完善法治体系和提升社会素养,技术才能真正服务于人而不是变成犯罪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