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驾驶证逾期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案;2025年3月,韦某驾驶轿车与杨某的电动车相撞,导致杨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韦某负全责,但其驾驶证当时已过期数月未换证。保险公司依据"无证驾驶免责条款"拒绝赔偿,双方因此诉至法院。
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障体系既需要驾驶人自觉守法,也需要制度为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交强险的核心在于"先救济、后追偿",确保受害人权益不受损害。对驾驶人来说,按时换证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承诺;对保险公司而言,在履行赔付义务的同时依法追偿,才能实现风险管理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