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告别凭票报销路费的旧规矩,不再根据实际乘坐的车次和座位来给官兵报销钱

把2012年给看成一个分水岭,从这一年起,全军告别了凭票报销路费的旧规矩,不再根据实际乘坐的车次和座位来给官兵报销钱。不论你是坐高铁、飞机,还是先搭大巴再换绿皮火车,只要把走的里程数报出来,补助就能及时到账。 到了2014年,把“交通费”和“中转住宿费”这两个叫法给换掉了,虽然名字改了,但补助标准跟着水涨船高。具体来看,假如单程里程在200公里以内,每百公里能领50元;要是超过了200公里,干部、士官还有边海防来队的家属每百公里拿30元,供给制学员和非边海防的家属每百公里只有23元。不管是不是满100公里,不足的部分都按100公里算;要是在这趟探亲里坐飞机了,那坐飞机的那部分费用还得按实际花的钱来计发。 对于已婚干部来说,“两地分居”的情况算两份账。只要跟配偶不在一个地方住,每年就能领一次全额的路费;如果两年才回一次老家看爸妈,那每年只能按标准的一半拿钱。要是既要探望配偶又要探父母,且这两个地点不顺路,那就优先选远的那个地方算一次全额补助;要是顺路就只按远的那个地点算一次就行,免得重复领钱。 对于未婚下士来说也有了新变化。按照2015年的规定,只要还在当兵服役期间每年都能探一次父母。只要家里不在一个城市,年年都能揣着这份补助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