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日前通报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纵深推进、多层次覆盖的工作格局。
从信访举报情况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5860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72042件次。
这一数据反映出广大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反腐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信访举报渠道的畅通和群众参与度的提升,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反腐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和有力支撑。
在问题线索处置方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36598件,立案44934件。
这一比例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处置中坚持科学严谨的态度,既充分发挥反腐的威慑作用,又确保了执纪执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立案数量的增加反映出反腐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不断拓展。
在处分人员的职级分布上,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对各个层级的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其中,立案厅局级干部189人、县处级干部1761人、乡科级干部4645人,充分体现了反腐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处分方面,共处分44745人,其中党纪处分37620人、政务处分9135人。
处分人员中,厅局级干部144人、县处级干部1497人、乡科级干部4318人、一般干部2453人、农村和企业等其他人员36333人。
这种纵向覆盖各个层级、横向涵盖各个领域的处分格局,充分说明反腐工作的全覆盖特征日益凸显。
值得关注的是,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这一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
数据显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00494人次。
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55244人次,占总人次的55%;第二种形态处理35158人次,占35%;第三种形态处理4496人次,占4.5%;第四种形态处理5596人次,占5.5%。
这一比例结构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强调了预防和教育的重要性。
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到90%,说明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纠正问题、防止问题扩大,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以党的事业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从工作特点看,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工作呈现出几个明显特征。
一是覆盖面广,从厅局级到一般干部,从党政机关到农村企业,形成了全方位、全覆盖的反腐格局。
二是处理方式多元,既有严肃的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也有教育引导和组织处理,体现了分类施策、精准处理的工作思路。
三是预防功能突出,大量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预防和教育功能,有利于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这些成果的取得,反映了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成效。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反腐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职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通报数据既是对过去一年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成绩单”,也是一份警示与鞭策。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融入日常,关键在于以更严要求压实责任、以更实举措堵塞漏洞、以更优机制守护公平正义。
唯有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推动治理效能持续转化为发展动能,才能不断夯实党心民心基础,凝聚起推动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