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推行"普法式执法"护航年节市场 柔性治理见成效

春节临近,年货采购进入旺季;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到群众反映:某小区拟在年货节现场进行生猪宰杀。这里存在一个现实矛盾——居民希望买到新鲜猪肉情有可原,但私屠滥宰会直接带来食品安全风险。如何在守住底线与保障需求之间找到平衡,考验着执法部门的治理能力和处置方式。 该次,部门没有沿用传统的“一禁了之”。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普法先行、服务靠前”的思路,主动走进小区,与物业沟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并结合案例说明:生猪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其核心目的就是保障食品安全。通过面对面的解释,物业从起初的不理解逐步转为主动配合。 更关键的是,执法部门不止发出“禁止”要求,而是同步提供“可行方案”。针对小区年货节临近、居民期待购买新鲜猪肉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协助物业对接持证合规的屠宰企业和冷鲜肉供应商,引导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把风险挡在源头。年货节当天,执法人员还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点,向居民讲解食品安全常识和选购要点,帮助大家辨识合格产品,提升安全意识与法治认知。 这项做法之所以获得点赞,关键在于抓住了执法工作的几项要点。首先,把普法落到具体场景中,按照“先讲清、再落实”的顺序,让对应的方理解规定从何而来、为何必须执行,促成从被动遵守到主动认同的转变。物业从疑虑到参与,并承诺今后依法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反映了普法的实际效果。其次,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执法部门没有简单否定居民的购买需求,而是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提供合法替代渠道,让执法既有刚性也更可执行。再次,通过对接正规供应、减少不必要的经营波动,既维护了市场秩序,也改善了社区生活环境,增强了群众对制度的理解与信任。 当前,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正推动这类柔性执法做法常态化。部门制定轻罚免罚清单,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便民便企措施,将普法宣传与指导服务融入日常监管。此次年货节护航行动,体现了“服务型执法”的实践路径,也为基层执法方式创新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实现了个案处置与面上引导的联动效果,发挥了执法的综合治理作用。

节日需要烟火气,更离不开安全感。把法律讲明白、把路径指清楚,在原则问题上不退让,在民生需求上有回应,治理才能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扬州的探索提示我们:基层执法的价值不只体现在“查处了多少”,更在于能否用制度和服务把风险挡在前面、把共识凝聚起来,让守法成为更省心、更可靠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