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关税违法 总统随即动用新权限工具 千亿美元退款争议仍待解决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关键裁决,认定前总统特朗普援引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构成越权。六位大法官支持这个判决,其中包括三位由特朗普本人提名的法官。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多数意见书中指出,征税权属于国会专属权力,不能被行政部门稀释,这一判决维护了美国宪法的权力分立原则。 这场诉讼源于2018年的贸易政策。当时特朗普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中国等贸易伙伴发起大规模关税行动。虽然部分措施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获得法院支持,但此次被否决的条款涉及更广泛的商品范围。根据海关数据,截至2025年底对应的关税累计征收1335亿美元,沃顿商学院预估全额退款可能达1790亿美元。 不容忽视的是,投下反对票的戈萨奇和巴雷特大法官均由特朗普提名,这被法律界视为司法独立性的体现。前总统随后在记者会上对判决做出激烈回应,反映出该裁定对其政治遗产的重大影响。 面对司法挫败,白宫迅速采取行动。在判决当天即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签署新政令,宣布对所有输美商品征收10%临时关税。该条款授权总统在国际收支失衡时采取限制措施,但有效期不得超过150天。专家指出,这种"法律工具转换"虽可短期维持政策连贯性,但反映出行政部门持续寻求扩权的倾向。 更棘手的问题在于退款机制的缺失。全美零售商联合会法律顾问表示,最高法院只解决了合法性问题,却没有明确执行方案。目前已有超过2000家企业向联邦索赔法院提交诉讼,预计将形成长期的法律纠纷。国会预算办公室警告,若最终裁定全额退款,相当于每个美国家庭承担1400美元的财政成本。 从全球贸易角度看,这一事件可能重塑国际贸易规则的认知。日内瓦国际贸易中心专家指出,当世界最大经济体频繁使用临时性贸易工具时,其作为规则制定者的公信力将受到质疑。特别是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美国的政策反复可能削弱多边贸易体系的权威性。

这场关税裁决与后续反制的核心问题不仅是法律条文之争,更反映了美国内部权力分工、财政责任与贸易保护诉求之间的深层矛盾。无论短期关税如何调整,政策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仍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对国际社会而言,应密切关注美国国内法与贸易政策的联动效应,通过对话与规则推进经贸安排,以降低不确定性、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