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放话要卖66.67% 的股权

周某和孙某在2016年4月卷入一桩纠纷,法院判决孙某名下33.3%的股权归周某所有。但周某在判决生效后,既没去办变更手续,也没在拍卖前露个面、要个优先权。 结果2017年9月法院放话要卖66.67%的股权,到了10月2日这天拍卖开始,直到10月3日都没人跳出来挡枪,乙公司直接拍下了。 到了10月16日法院裁定过户给乙公司完事。 可周某不甘心,提了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又去上诉复议,结果还是被法院给拦回来了。 法院给的说法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说了拍卖前得给已知优先权人发通知,或者在平台上公示5天当送达。 赵某、钱某那时候是名正言顺的股东,工商登记上还没写周某的名字呢。 法院觉得自己把能做的都做了,公告也发了,查询也做了,已经是合理合法的了。 周某没在公告期内自己跳出来认领身份,也没在开拍前出份材料说自己要优先权,甚至连钱都没准备好缴保证金,这种情况没法申请撤拍。 律师建议大家别光想着拿个判决书就完事了。要是光办完股权变更这一个动作就完事了,不去法院申报身份、不去平台上确认条件、不去缴保证金,那这“优先购买权”就跟白纸差不多,根本落不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