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河湖长制守护北疆水脉

黑龙江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正进入新的阶段。夏日的松花江畔,江水清澈、绿荫成行,市民前来观景休闲络绎不绝,表现为人与自然相融的江岸景象。变化背后,是全省系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持续实践。 幸福河湖内涵丰富:既要保持河湖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稳定,守护河湖“健康生命”,也要保障河湖安澜,服务流域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该理念的提出,也反映了新时代对河湖管理保护提出的更高要求。 黑龙江省水资源条件优越,水系发达、江河湖库众多,拥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水系。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881条,总长9.21万公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253个,总面积3037平方公里;国境水界长2723公里,占国境线总长的91%。这些江河湖泊共同构成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为系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黑龙江省立足大森林、大湿地、大草原、大冰雪、大界江、大湖泊等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制定《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总体规划》,提出构建“四廊八脉多点”的总体布局:以黑龙江、松花江等四大江为廊,以呼兰河、牡丹江等八条重点河流为脉,以多处湖泊、水库为点,形成纵横衔接、层次清晰的河湖保护体系。2023年6月,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结合河流、湖泊、水库功能特点,按水源涵养型、自然生态型、宜居城镇型、美丽乡村型等分类,实施为期三年的幸福河湖建设行动。2025年6月,又出台《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对“十五五”时期幸福河湖建设进行系统谋划。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成效不断显现。黑河市爱辉区将幸福河湖理念融入黑龙江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过程,通过完善河湖管护体系,发挥“河湖长+”作用,持续推进水岸共治、“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哈尔滨市道里区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依托“三级联动、跨区协同、司法护航”的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强化防反弹措施,持续修复岸线生态,让松花江呈现出“一河串珠连景致,四季风光各成诗”的幸福河湖新画卷。 全省各地依托河湖长制,协调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等领域建设。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地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牡丹江、大庆、双鸭山、七台河、鹤岗等地推进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形成共治合力。鸡西、绥化等地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守护河湖生命健康。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等地探索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河湖康养旅游、寒地冰面试车、冷水鱼产业发展等路径,推动河湖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黑龙江省总河湖长先后签发多份令文,高位部署推动全省幸福河湖建设,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河湖保护工作的重视,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支撑。

从“治乱”到“造福”,黑龙江的幸福河湖实践提示了一条清晰路径:生态治理不仅是环境工程,更关乎发展方式的转变;当一江清水既能滋养生态,也能服务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图景就有了更坚实的基础。这片黑土地上的探索,也有望为水资源可持续治理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