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3月20日,证券时报记者秦燕玲报道,金融监管总局把新版《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拿出来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分六章共52条,把分散在老规定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度这些内容整合优化了。里面还新设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的专章,鼓励大家通过自行和解或调解来解决问题。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去排查风险,早点把苗头性的问题解决掉,别等闹大了才来处理。如果基层机构处理不了或者效果差,还得给上级提级处理。考核时也不能光看投诉的数量,要多用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手段。 为了严惩那些不法的代理维权行为,《办法》专门加了规定。如果投诉人或代理人闹事闹得太凶,甚至违法了,机构和工作人员可以请警察依法管一管。对于恶意编造虚假材料的投诉人,同样要依法追究责任。《办法》还取消了细分行业的单独处罚规定,统一了处罚措施。只要机构违反了规定,监管部门就得责令整改;要是不改,就能罚款或者警告。 总之,金融监管总局这次把办法改得更细了,既要帮老百姓把问题解决好,也要把那些黑心的维权代理给好好管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