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短视频和直播带动消费已成常态,不少餐饮商家门店营销中把镜头对准餐桌、顾客和演出活动,通过即时传播吸引流量、促进下单。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告知书中指出,部分经营者以展示菜品、环境和服务为名,将消费者就餐场景、经营场所画面或文艺表演视频发布到社交平台并用于商业推广,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正常市场秩序的风险。(原因)一是流量竞争加剧导致“边界不清”。餐饮行业客群分散、复购依赖口碑,商家往往用“真实到店体验”增强可信度,但合规意识不足时,容易把公共场所拍摄等同于可以随意传播,忽视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二是部分商家对内容审核责任认识不够,认为发布在平台上只是“自媒体行为”,忽略其商业推广属性所对应的更高合规要求。三是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谣言治理等规则不断细化,若仍沿用粗放式拍摄与传播方式,容易触碰法律和行业规范红线。(影响)告知书强调,未经同意公开传播消费者肖像、声音等内容,不仅可能引发投诉纠纷,也会降低公众对消费场景的安全感,进而影响本地营商环境与城市形象。同时,直播内容一旦出现政治敏感、宗教极端、种族歧视、淫秽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或存在造谣、恶意攻击等行为,负面影响会被放大传播,增加治理成本。对未成年人而言,如被不当内容诱导浏览互动,也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其合法权益。(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五个上提出要求: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行业自律规定,确保发布内容不触碰法律与道德底线;二是维护社会公德,严禁传播涉政敏感、宗教极端、种族歧视及淫秽色情等内容,不造谣、不网暴;三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杜绝以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吸引未成年人浏览或互动;四是突出个人权益保护,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发布、使用消费者肖像与声音,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得搜集或使用用户信息从事非法用途;五是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对拟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合法合规。告知书同时要求各经营者立即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执法层面,监管部门表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依法处理:可视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通过“先提示、先整改、再执法”的方式,引导行业回到以品质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轨道。(前景)业内人士认为,餐饮直播并非“不能做”,关键在于从“拍得到”转向“拍得合规”。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完善,餐饮商家开展线上营销将更强调边界和流程规范,例如事先显著告知、取得明确同意、在公共区域设置清晰提示标识、对画面进行必要打码处理、建立内容审核与留痕机制等。监管部门加强提示与执法,也将促使行业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推动“流量驱动”向“口碑驱动、合规驱动”转变,形成更稳定、更可持续的消费生态。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的背景下,红安县的做法为县域治理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案例。商业创新与权益保护如何平衡,既需要监管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行业的自律与规范。此次针对餐饮直播的治理,意义不止于纠正当下乱象,更在于明确法治边界——只有在规则之内创新,才能真正释放消费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