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苑南的居民吴某,因为感情破裂,老婆挺着7个月大的肚子非要离婚。吴某虽然不想离,架不住老婆铁了心,最后只能妥协。财产咋分两人已经说得差不多了,就是孩子到底归谁死活谈不拢。老婆坚持说怀孕的时候离的婚,孩子肯定得跟她过;吴某整个人都懵圈了,跑去司法所问:“法律到底是咋判的?”法律规定,怀孕的时候男方想离,法律不会拦着;但女方想离随时都行。吴某自己也承认有错在先,老婆态度又这么坚决,法院自然给开了绿灯。 孩子还没生出来,法律就不承认他是“人”,所以现在根本没法争抚养权。工作人员说,等孩子生下来再商量或者打官司都行。要是孩子生下来了,一般哺乳期的孩子判给妈妈;过了哺乳期就看谁条件更好,综合经济、教育、住的地方还有爷爷奶奶帮忙带孩子这些因素来定。8岁以上的孩子还要问问他自己的意见。 不养孩子的那一方每个月得给抚养费,一般是年收入的20%到30%,一直给到18岁为止。如果对方有酗酒、家暴或者联系不上这种情况,另一方随时能起诉要求换个人养。司法所最后还提醒大家,孕期离婚对妈妈和肚子里的宝宝都是二次伤害。双方能冷静谈一下财产和抚养方案最好,“给孩子留个完整的家”总比非得争个输赢强。实在过不下去了,医疗费、产检费还有将来上学的钱最好一次性算清楚,别让新生命刚一落地就背上一大堆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