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网友在讨论无儿无女的老人去世后,遗产到底该归谁的问题。这里面有个很有意思的情况,有时候旁系亲戚能不能分到遗产,还要看实际情况。比如北京和上海就都有过类似的判例,就是老人没孩子也没留遗嘱,遗产最后就归了国家,当地民政局当遗产管理人。 北京那边的张女士,生病走后留下了100多万元还有一套房,没人能继承。她的亲戚们都跑到法庭上要分家产。法院最后判了,100多万元归亲戚们平分,那套房子却收归国有。这事儿还挺巧的,上海那边也有个老头突然去世,留下了430万和一套房没人接手。法院最后分给老人的堂弟130万,剩下的也收归国有了。 张女士的案例就挺有代表性。她是未婚未育的,父母也都不在了,生前也没写遗嘱,遗产怎么分就成了个大难题。张女士两边的亲戚都吵起来了,都觉得自己有继承权。他们还说自己在张女士生前照顾她、送她看病,尽到了责任,所以应该分钱。 为了弄清楚情况,法官去了张女士住的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法官,张女士虽然有尿毒症但生活基本自理。实在有困难时会有亲戚或者社区工作人员帮忙去医院。还有开车送她去医院看病的记录和病历上的签字。 法院查了一下遗产情况:房子价值400多万,银行存款、保险金还有丧葬费抚恤金等加起来100多万。最后法院根据亲戚们帮忙的程度分了这笔钱:那个帮忙最多的亲戚分20%,剩下的每人10%。至于房子,因为这是没人要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就归国家所有了。 那为什么钱可以分房子却不行呢?法官解释说,既然旁系亲属已经拿到了对应的份额,就不能再分房子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继承人又没人要遗赠的财产就归国家所有用来做公益事业。 还有个新闻也挺有意思的:上海一个九十多岁的王达老爷子把房产留给了外甥女周小冬。他老婆早去世了,生了个女儿和外孙女高梅梅。房子是2001年办的房产证,王达和高梅梅各占50%。 周小冬从外地来上海帮舅舅做生意,跟他住了28年伺候了他一辈子。2009年老爷子写了个公证遗嘱:“我死后这套房给外甥女周小冬一个人。”2020年老爷子走了后,女儿王小晓和外孙女高梅梅不认这个遗嘱,把周小冬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觉得周小冬没在60天内说要接受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算是放弃了遗赠。不过看她伺候得好(其实就是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还是判她和女儿平分房产份额。周小冬不服就上诉了。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后改判支持了周小冬的请求(就是承认她在60天内表示了接受遗赠),把房产全判给了她。